[请教] 关于检测报告的问题 请教前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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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496 | 回复10 | 2014-3-12 21: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检测报告已完成,却发现有错误,此时能不能手写修改?在修改处签上修改人名字是否可行?对于检测报告的问题,在哪个标准里有涉及吗?
相信明天,努力工作今天!
/xin乾程似锦 | 2014-3-18 16: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每项检验检测的技术记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包含足够的信息,并且保证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复现。记录应当包括取样的人员、检验检测的执行人员,以及结果校核人员的标识。

注: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内容除人员标识外,一般还应当包括:原始记录对应于检验检测报告的识别编号;被检对象的唯一性编号、技术参数、状态和环境条件;检验检测设备的唯一性标识、技术参数;检验检测项目及内容;检验检测部位的描述;检验检测依据、数据、结果及日期等。

2.观察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当在检验检测时予以记录,并且能够按照特定任务或者项目分类识别。

3.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当划改,不可擦涂掉或者使字迹模糊或者消失,应当把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和日期。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当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者改动。

注:技术记录是进行检验检测所得的数据和信息。技术记录可以包括:工作指令、协议或者合同、工作日志、检验检测工作流转卡、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审核审批传递及反馈等。

第二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完成的检验检测工作应当体现在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中,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包括所有检验检测依据、结果以及根据这些结果做出的符合性判断(结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对符合性判断(结论)的理解、解释和所需要的信息。所有这些信息应当正确、准确、清晰地表达。正式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不得有修改痕迹;

(二)当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中包含有分包方提供的检测结果时,应当明确标明;

(三)报告(证书)格式应当适应所进行的每一类检验检测,并且将误解和错误降到最小。法规、标准有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应当直接采用法规、标准要求的格式;法规、标准没有要求的,报告(证书)格式应当满足本条(一)的内容要求;

(四)检验检测报告(证书)应当由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最高管理者)或者授权技术负责人签署。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五)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以及专用印章应当有专人保管,并且建立使用管理规定;

(六)报告(证书)发出后需要更正时,对于不影响检验检测结论的更正,可以采用补充说明方式,书面传递给客户。对于影响检验检测结论的更正应当书面通知客户并且将原报告和证书收回、注销、归档并记录,再重新发出更正后的报告。当发生检验检测结论的更正结果为“不合格”时,还应当及时告知负责该设备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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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 | 2014-3-12 21:2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业主认定就可以
枫林晚 | 2014-3-13 08: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出报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nde7225030 | 2014-3-13 10: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只要认可就行,但是一般不可能,发出的报告追回重出,没有发出的当然就不用我说了。没有标准规定
江阴东发汤洪良 | 2014-3-16 08: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只要认可就行,标准中没有规定
your0364 | 2014-3-16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签字就到头了;追回重发不可能,你也太把你的报告当回事了,你不烦人家都嫌烦,,
Endlesslove | 2014-3-18 09:0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业主同意没问题,实在不行可以重开
/xin乾程似锦 | 2014-3-18 16: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xx翔 | 2014-3-18 20: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xin乾程似锦 发表于 2014-3-18 16:52
(四)每项检验检测的技术记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包含足够的信息,并且保证该检验检测在尽可能接近原条 ...

和我记忆中一样。。。。。我有印象,但不知道出自何处。。
相信明天,努力工作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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