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关于X射线探伤机检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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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587 | 回复22 | 2013-9-9 08: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购探伤机一台,但监检非要第三方对探伤机的检测报告后才允许使用,我们自己做好了曝光曲线都不让用,有这个道理吗?记得取证时也没有这个要求。探伤机好像也不属于强制检定器具吧。请各位帮忙。急等。
丁伟臣 | 2013-9-9 11: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检范围内!
伟臣答疑回来啦!
小蚂蚁 | 2013-9-9 11:2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了好多行业类的朋友,他们都说没有检过。
丁伟臣 | 2013-9-9 11: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我们申请CMA和ISO 17025时,都按要求出具相应机构颁发的合格检定证书!
伟臣答疑回来啦!
lywen0417 | 2013-9-9 11: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里面有须强检仪器设备明细,文中指出“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lywen0417 | 2013-9-9 1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
2005年第145号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现予以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项目要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实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按现有规定执行。专用计量器具目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计量机构拟定,报我局审核后另行公布。医用超声源、医用激光源、医用辐射源的管理按“关于明确医用超声、激光和辐射源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8]49号)执行。
自即日起,未列入本目录的计量器具,不再办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型式批准和进口计量器具检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
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
小蚂蚁 | 2013-9-9 11: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好像没有探伤机。也就是说,不是强制检定的?
小蚂蚁 | 2013-9-9 11: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丁伟臣 发表于 2013-9-9 11:29
但我们申请CMA和ISO 17025时,都按要求出具相应机构颁发的合格检定证书!

我们也就是D1D2类压力容器制造单位
lywen0417 | 2013-9-9 14: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有的审核员有对X射线机检定要求,有的审核员不要求此项,我公司A3类压力容器审核时就没有此要求,且这个文件还是审核员给我们的。我想,既然国家文件没有要求应该说得过去,或者咨询一下他们,有关检定的相关文件和依据是什么也可以。
lywen0417 | 2013-9-9 14: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ywen0417 于 2013-9-9 14:45 编辑

不过X射线机检定规程2012年2月4日已经实施,还没有看到强检的文件,可看看JJG40-2011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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