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新考规中关于Ⅱ级和Ⅲ级人员的能力的规定全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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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m521521 | 2013-5-15 10: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项目的定义是是服务、产品或结果的意思,从哪里能体现出来针对自动检测无三级人员,二级人员可以代替,规范应该有广泛性不应该针对自动检测吧。有点蒙了,你比如A2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假设不分包,需要同时具备射线和超声二级的人员三名,但是通用工艺规程的编写难道这三个人都不能办了吗。
充满劳绩,但仍诗意地居住于此大地上。
zhl469429063 | 2013-5-16 09: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不是持有学会2级证的就可以直接报考特种设备的2级了啊?
强天鹏 | 2013-5-17 21: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zhl469429063 发表于 2013-5-16 09:42
现在是不是持有学会2级证的就可以直接报考特种设备的2级了啊?

还要学历资历符合才行。
新年祝辞:兔年降临,万象更新!目标远大,前程光明!财富茂盛,日进斗金!事业兴隆,步步高升!健康身体,和谐家庭!祝您 新的一年事事顺心!
JIRONGLUN | 2013-6-3 12:4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能力来说还真不是几条规定就能讲清楚的!目前的特种设备许可条件的规定本身就是和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矛盾的:许可条件允许二级人员担任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的制造厂,按照现实情况,该二级人员应该同样具有这些能力:
(一)实施或者监督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负责无损检测工程的技术管理、无损检测装备性能和人员技能评价;
(三)编制和审核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四)确定用于特定对象的特殊无损检测方法、技术和工艺规程;
(五)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或者解释;
(六)向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说明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的相关规定;
(七)对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指导和培训。
如果没有这些能力,那就控制不好整个无损检测体系。尽管现在也有单独的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容器),参加这种培训考核取了证就能达到上述要求吗?再说如果达到上面那些要求的,又是达到三级人员的能力要求啦。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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