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JB/T4730.3-2005超声波检验中有关专业术语及验收级别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例:一锻件,规格1305×920×1300,材质F22,验收标准JB/T4730.3-2005-4.2款项执行。要求探伤灵敏度不得低于φ2mm当量基准反射体波幅。验收级别:单个缺陷Ⅱ级;密集区缺陷区Ⅰ级;底波降低量Ⅰ级。 检验结果: 在检验中发现,在100mm×150mm范围内,存在密集区缺陷。其反射波幅超过φ2mm当量基准反射体波高12~14dB,缺陷当量均在φ2~3mm范围之内。在检验评定时,双方(以下简称甲、乙方)产生疑问: 1. 依照标准,现检验出来的缺陷面积,缺陷幅值,缺陷当量,双方意见一致。 2. 甲方:只是说允许φ3mm当量缺陷存在,不能说它不是密集区缺陷,依据标准JB/T4730.3-2005-4.2.9.2规定, 小于φ3mm当量直径的缺陷密集区不计就不算密集区缺陷。 乙方:依据标准JB/T4730.3-2005-4.2.10.3规定,Ⅰ级密集区 缺陷为零,即不存在。 3. 甲方:依据标准JB/T4730.1-2005-3.16第三条规定,其反射波幅均大于某一特定当量缺陷基准反射波幅是φ3mm 。 乙方:依据标准JB/T4730.3-2005- 4.2.6.3一般不得低于最大检测距离处φ2mm平底孔当量直径。我们计算出来的缺陷当量也是以φ2mm为基准的。 4. JB/T4730.3-2005-4.2若干条规定,单个缺陷,密集区缺陷,底波降低量的记录是说允许这些缺陷存在或不允许存在而进行的记录,是评定缺陷等级的依据,这种说法对吗? 诸上问题恳请专家给予解答和帮助,我们表示诚挚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