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SH/T3545-2011引发的综合评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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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41 | 回复0 | 2012-4-11 15: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cb526 于 2012-4-16 09:27 编辑

    有人问:根据SH/T3545-2011《石油化工管道无损检测标准》第5.11、5.12等相关条款,如何对类似圆形缺陷评定区内同时存在圆形缺陷和条形缺陷的情况进行综合评级?
    当时不假思索的认为是二者分别评级,级别之和减一最为其最终级别。但翻阅了该标准前后,也没有发现相关条款——而只是在该标准第“5.12.4多种缺陷并存的分级评定”中写道:“在条形缺陷评定区内同时存在多种缺陷时(圆形缺陷除外),应进行综合评级。综合评级时,应对各类缺陷分别评定级别,取质量等级最低的级别作为综合评级的级别;当各类缺陷的级别相同时,降低一级最为综合评级级别。”
    后联系了有关人士并回复:主要是参照《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JB/T4730.2-2005)
“6.1钢、镍、铜制承压设备管子及压力管道熔化焊环向对接接头射线检测质量分级”,其规定:“6.1.5圆形缺陷的分级评定按5.1.5条;6.1.6条形缺陷的分级评定按5.1.6条”
    但是:比较常见的圆形缺陷的评定区内即有圆形缺陷又有条形缺陷的情形如何综合评定并没有明确。
    按JB/T4730.2-2005标准6.1.9(条形缺陷评定区)进行综合评级吗?似乎不妥。那么按JB/T4730.3-2005标准5.1.7(圆形缺陷评定区)综合评级,标准又没有明确。
    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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