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济科 于 2011-2-22 09:02 编辑
这个问题,正确提问应该是:承压管道熔化焊对接接头根部的未熔合该如何评级? 似乎是GB3323-87颁布以来,这个问题,就一直争执不休。有些人认为:当缺陷自身高度相同时,未熔合更具有平面状特征,所以他们把未熔合的危害,看得比未焊透还严重!因为缺少试验根据,笔者不敢妄加评议。 但对根部未熔合,我却有些不同的看法:根部未焊透,是焊缝金属未填满根部钝边间隙,当然更谈不上和两个钝边熔化结合的问题;根部未熔合,是焊缝金属填满了根部钝边间隙,只是和一个钝边(个别有两个钝边)未熔化结合好的问题。我认为,它的危害性至多等于未焊透而已!然而一些关于管道焊缝的标准,允许单面焊根部未焊透,却不允许(或未规定允许) 未熔合。似乎在SYT4109-2005《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标准颁布后,射线检测的焊缝质量评级,根部未熔合和未焊透才有了相同的“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