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济科 于 2013-2-5 13:43 编辑
0 问题的提出 有的朋友对磁化规范提出了质疑: 实施磁粉检测,磁化程度必须达到磁饱和或接近磁饱和么? 他近一步认为: 实施磁粉检测,并不要求计算和记录磁饱和数据,所以磁饱和或接近磁饱和与磁粉检测无关。 我认为,他这个观点是不对的。为了真的从理论上弄明白这个问题,我写了此小文进行讨论,欢迎沟通。 1 标准关于磁场强度的规定 1.1 JB/T4730.4 3.8.1磁场强度 c)用磁场强度计测量施加在工件表面的切线磁场强度。连续法检测时应达到2.4KA/m—4.8KA/m,剩磁法检测时应达到14.4KA/m。 1.2 ASME V T-764.1.3 …..测量的(连续法) 磁场强度大小应在30-60G (2.4—4.8KA/m) 范围内。 2 工件被磁化状态分析 由特设《磁粉检测》教材附录B(第200-201页),可知16MnR等常用压力容器钢材最大磁导率μm,对应的磁场强度Hμm为560—800A/m左右,连续法要求的磁场强度H是2400—4800A/m,大约是Hμm3—6倍,H在B—H和μ—H曲线上的位置,在Hμm右侧,且在H1—H3之间,见特设《磁粉检测》教材第21页图2—21。因此,我们称这个磁化状态,是近饱和状态,或基本饱和状态,是没有问题的。 磁粉检测的最先或最关键步骤,是对铁磁质工件进行磁化,各国规范都要求磁场强度足够大---即使工件起码达到近磁饱和状态。这不是中国MT奠基们拍脑子随意想的,不是“中国特色”。 至于剩磁法,H要达到14.4KA/m,认为工件达到了磁饱和状态,那是自然的,也是常识。 3 结论 记录磁化参数,如磁化电流,线圈安匝,磁场强度,等等,实际上等于记录了磁化状态。不要求计算和记录磁饱和数据,不等于磁饱和或近磁饱和的概念和要求,与工件磁化工艺无关,更不是没有实际应用上的指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