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东规定禁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为儿童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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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584 | 回复1 | 2011-6-24 20: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广网济南6月2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山东省卫生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放射诊疗管理,保护受检者的健康权益,禁止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详细情况,马上连线山东台记者单亮。
受孕八至十五周育龄妇女不得行下腹检查
主播:介绍下山东台出台这一规定的原因是什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记者:山东是放射大省,放射诊疗设备数量居全国前列。目前,多数医疗机构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建设项目评价率低、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欠规范、滥用医学影像检查、为受检者提供防护的意识淡漠等问题。
山东省卫生厅要求,对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并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实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大、中型医院都提供防护设施 应增强防护意识
主播:儿童和孕妇的放射诊疗得到了规范,那么普通患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记者:目前山东大、中型医院一般都提供防护设施,包括铅衣、铅围裙、铅围脖、铅眼镜等,市民更应该增强防护意识,如果发现检查时医院不能提供相应的防护设施,可以向卫生监督所投诉。
另外,进行X射线检查首先要严格掌握X射线检查行为的正当性,即患者因接受X线检查带来的利益大于可能引发的辐射危害(包括机体组织损伤、远期致癌等)时,才认为是正当的。
X光检查(资料图片)

X光检查(资料图片)

天行建-荣探 | 2013-12-26 09: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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