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评语论英雄

2010-11-13 00:00| 发布者: lxr| 查看: 6887| 评论: 0

一日,孔子正在家中坐,忽闻子路救路人。原来子路遇见有人溺水,于是就跳下水去,将受害者救了上来。受害者家人送了一头牛给子路,子路就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孔子听说后表扬了子路:“鲁国人从此以后,必然愿意挽救溺水者了”。(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吕氏春秋》)子路救人,救人成功,值得学习;子路受牛,人皆羡慕,救人成风,孔子表彰,这是真实的英雄行动,有偿的救人行动,容易学习,值得推广。从此鲁国人个个争先学习游泳技术,奋勇争先,努力救人。国外的消防队员,待遇优厚,培训充分,大抵是为牛救人,无可厚非。

 

鲁国精于制造业,善于制作精良的马车,因此比较富裕。当时的一项政策是,如果有鲁国公民在外国为奴,如果有人能够帮助他赎身,可以到政府报销这笔费用(仁政爱民的好政府啊)。有一次,子贡出使外国,用自己的钱赎回了一个被卖为奴的鲁国人,回到鲁国之后,应该到国库去报销,可是子贡没有去,而孔子闻后却严厉批评了子贡:“这次你做错了。从今以后,鲁国人再也不会去赎回同胞了。接受赏金,并不损失你的德行;放弃赏金,则人们都不敢用自己的钱赎人了!”。(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选自冯梦龙著《智囊》))

 

子贡虽然也是做了好事,但却没有按规矩办:到国库去报销赎奴的钱,“不取其金于库”,人们虽然羡慕他做好事不留名,但客观上将这种美德没有方法推广,不能让人看到这种好的行为并得到好回报。打破规矩之后,如果不按政策去领取赎金,下次别人怎么想,救人要赎金:如果回来报销,别人说你品德有问题;不报销,自己要承担损失。那么,带来的后果只会是:人们再看到自己的同胞沦为奴隶,再也不会去救赎,人们即使看见同胞为奴,也不会采取赎人的行动了。

 

子贡虽然救了人,但也破坏了规矩,不能让人效法(他的道德水准太高,人们不敢跟从),因此孔子不满。谭千秋老师救人,第一没有救下来,第二自己也没有活下来,因此不宜表彰。对民众而言,大家更不敢当英雄了,当英雄出头,需要牺牲才有可能,谁会白白送命?给他英雄称号很难让人反对,事实上,国内缺乏人寿保险制度的覆盖率,英雄称号是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很难对此有异议。但是,如果需要拍电影,写报告,问题就来了:英雄是需要学习的,学习谭老师的牺牲?学习谭老师缺乏逃生技能?学习谭老师妨害了别人的逃生(猜测,因为他周围的人并没有都活下来)?大家都去当英雄(牺牲),谁去救人呢?英雄不能死,英雄死了,不是彰显我们消防工作者失职了么?你们可以宣传,但不能和我们(消防工作者)的救人职责相抵触。我们的职责是保障每一个人的安全,老师也是人,也是要救的人。没有逃生技能或救人技能的人,都不能在危险场合停留(尤其是范老师这种为人冲动好动嘴皮的人)。出事了,找警察,或找消防队员,这是西方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因为他们的安全常识是消防队员到学校教的,我国安全教育有欠缺,是因为消防制度有问题,此话题太远,这里略过。),因为警察和消防都是当地的地税全力支持的,理应如此。我国消防制度和世界标准不一样,所以有种种莫名其妙的说法,局外人是无法联想的。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困境,笔者对此有很多看法,都是和制度有关的不同认识,无法细言,只因身在此行中。

我国的一种奇怪现象是,一方面经常有人非正常死亡(包括那些死后的英雄),另一方面,又有人争先恐后地当英雄,就连十几岁的娃子,也要去救人,难怪我国未成年人非正常死亡率高高在上了。他们中有几个人能够得到英雄称号?前苏联曾经把一个告发父母的孩子封为苏联英雄(Pavlik Morozov,因为告发父亲被邻居杀死,死后被封为苏联英雄,直到1985年一直地位尊崇),结果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子女的告发而被捕失踪,这是榜样的力量。决策容易逃生难,儿童冲动父母泪。安全常识到处有,救人道德如何破?

 

我国社会存在一种分裂的道德观,一方面,道德重要,最好别人牺牲;另一方面,以人为本,最好自己平安。别人的孩子?应该救人。自己的孩子?应该被救。我们的子女,最好在范老师班上学习逃生技能,在谭老师班上等待无私的救助。人人都说医疗红包不好,但是还是要一边赠送红包以保证医疗质量,一边谴责接受红包的医生没有道德。人人都希望对自己有利的制度,去除对自己不利的制度,最好生活在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中,这大概是国内的道德观,双轨制的。

 

有道是,子路救人笑纳牛,子贡赎人不报销;移风易俗靠英雄,道德太高人难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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