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730中关于底片质量的规定中有这么一句话:“底片有效评定范围内不得存在干扰影像识别的水迹,斑纹,划痕等伪缺陷”请问您对“干扰影像识别”是怎么理解的,因为我们有一批低温设备材料09MnNiD 外包在做,我去审查底片时发现底片上存在大量的水迹,斑纹,划伤,而且都在评定范围内,大部分都在焊缝上,按照我的理解和一惯做法就是:“只要有效评定范围内存在比较大的水迹划伤等伪缺陷,我就认为它已经干扰评定了,而他们的责任人则认为他已经评定了,那就是不干扰,不愿复拍,搞到最后我们还要找第三方来做鉴定 未果。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认为在允许范围之内的缺陷,报告之中不用体现,举一简例:20厚钢板,圆形缺陷3点,一级,只记一级,不记缺陷。而我认为:所谓原始记录,就应该最大限度地真实反应焊缝实际质量,每个缺陷,不论超标与否,都应如实记录。因为他是一位干探伤35年的老师傅,对于他的理解我不敢苟同,但也困惑和怀疑,不甘放弃自己的原则和理解 。是不是我真的理解有误?请指教。不胜感激。(几位老师的理解,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