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梁金昆 于 2015-12-27 11:45 编辑
他是我小学五,六年级(1951一1953年)的同学,也是2007年相见后,和我电话,短信联系最密切的,家乡县城的朋友。不幸的很,他于2015年9月2日下午2时,在县城,与世长辞了。享年七十八周岁。 他得什么病去世的?我至今说不清楚。2014年,听他说:去石家庄治病,从后背抽出上千毫升的肺积水,大夫从附近的肋骨上发现了瘤子,良性的,切除了; 从严要求,还接受了放射治疗。从石市回来,他感觉很好,依旧骑自行车买菜。我们通话或短信交流,谈天说地,兴致依然浓厚,电话一说就超过30分钟。特别是他告诉我,家乡的变化,以及一些在故城县的同学亲友近况,让我激动。 他感觉良好,我自然高兴,但对他的病情,又将信将疑,似乎认为大夫,或他的孩子可能设法骗他。 2015年5,6月份,他又赴石市医院复查和接受放疗,他大概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和我通话,没有气力,兴味索然,通话时间最长也就3,5分钟。我知道,他可能不好了,忍不住电话询问他究竟得了什么病;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不很确定。2015年8月2日; 我接到了他的一封短信,内容如下: 我己病入膏肓,下肢完全不能动了,翻身或拉尿,全靠孩子,没有希望了。 接到他的短信,我立即拨通了他的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他告诉我: 下肢瘫痪了,老伴已经照顾不了他,一切靠孩子们(包括儿媳), 不好意思。 我劝他道:既来之,则安之。现在医疗条件好了,会有奇迹出现的。我知道,这些话,是言不由衷的,因为早在2009年,我们就讨论过“安乐死” 的问题,最后的结论是:从立法的角度看,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执行安乐死: 1. 3甲医院的权威大夫认为:无法治愈; 2. 3甲医院的权威大夫认为:在现在医疗条件下,最多只能活半年; 3. 生活上不能自理的患者。 想不到,这个问题轮到我们头上了,说着说着,我哽咽了,他也哭了,我们挂断了电话。 次日(2015年8月3日)晚上9点多,他忽然给我来了电话,我很恐慌。因为桉口头约定,通常应是我打电话给他,他只回个短信就行了,这么晚来电话,有什么事呢?他电话里告诉我: 我得了不治之症。人算不如天算。怕什么,来什么。没希望了。 电话另一端的我,只呆呆地听着,傻傻地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忍不住,竟哽咽起来,他挂断了电话。不到一个月,他就去世了,现在想起来,这天晚上他给我的电话,是他生前和我的最后通话,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生离死别” 么? 他走了,也不再受折磨了。他,1956年投笔从戎,由普通一兵,当到铁道兵某部团长,后来又到军事工程学院深造。1980年转业到县城,任县监察院院长。为官清廉,为人倔强。 我愿他含笑九泉! |